彭錞:加强立法适用与法律协同。应强化对广告法、顾客权益保护法、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在教育训练范畴的适用,特别是对虚假宣传、格局合同不公平条款、退款承诺等行为加大法律力度,推进教育主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展开专项整治,构建“查处案、警示片”的震慑机制。
建立多元化纠纷处理与维权机制。应推进设立在线教育投诉渠道,完善调解、裁定、公益诉讼等多元化解机制,便当考生维权路径。
强化渠道监管与数据留痕。关于在线考研训练,应明确渠道审阅与监督义务,鼓舞选用教学内容留痕、退费流程揭露等方式提高透明度,借助技术手段防备事后推诿与责任规避。